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近日,陕西省招办正式印发了《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对2018年陕西高考基本要求和目标、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与考生档案、考试和评卷、填报志愿、录取等事项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陕西考试招生”微信平台特意整理出2018年陕西高考10大政策要点。
政策要点一:考试将于6月7、8日进行
各科目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设置
1.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外语。
2.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外语。
3.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可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①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统考外,还必须参加外语口试。口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除参加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专业课考试。
考试试题:
2018年我省高考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所有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外语科目包含听力考试,听力考试在笔试之前进行,其成绩计入外语科目总分。高考试卷、答题卡由省招办印制。
考场安排:
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安排混编考场。
参加外语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在外语科目考试时,按照不同语种单独设置考场。
全国统考考点与高职单招考点原则上应分开设置。
政策要点二:考试成绩发布及查询
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考生可登陆
1.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
2.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登陆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按程序经过身份验证后提出首次复核,评卷工作组依据考生申请对“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事项”进行复核;考生如对首次复核结果存有质疑,可提出再次复核申请,由仲裁组进行再次复核,并作出最终认定结论。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
政策要点三:录取设置6个批次
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
其中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除外)和其他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模式。
政策要点四:志愿填报分两个阶段
在考生分数、位次和各批次各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考生根据自己的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的学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第一阶段
提前批次、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职业教育(“三校生”)单独招生志愿在6月24日12∶00至6月27日18∶00填报。
第二阶段
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志愿在本科二批录取结束后填报。
注意事项:
①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拟报考院校招生章程和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②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志愿,在其他批次可以兼报志愿,艺术(文)考生可兼报文史类志愿,体育、艺术(理)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志愿。
③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能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政策要点五:提前批次分a、b、c三段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a段为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b段为免费医学定向生。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投档录取之后,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志愿。
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本科c段为除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以外的其他所有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文史、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公安院校专科专业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职院校专科专业,设置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
所有提前批次文史、理工类院校的专业志愿后都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政策要点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
艺术类本科志愿
在“艺术类提前本科”栏内,分a、b、c三段填报:
艺术类本科a段为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含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b段为省内院校(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除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本科c段为除参加艺术类本科a、b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本科院校及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
“艺术类提前专科”栏内,分a、b两段
艺术类专科a段为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省外院校申请参加本段录取的美术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规定的省内院校录取规则一致),设置9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艺术类专科b段为除参加艺术类专科a段录取外的其他所有艺术类专科专业。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院校和专业调剂表态栏。
体育类志愿
本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本科”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体育类提前专科”栏内。设置2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政策要点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单独填报
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面向陕西省国家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省级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区)定向招生,分a、b两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单独填报。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同时设有专业调剂表态栏。考生报考单设本科批次专项计划的条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经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并公示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志愿。省招办将在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对被录取考生再行公示,如有举报且经查实存在资格造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录取资格,同时严肃追究县(区)资格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要点八: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设6个院校志愿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设6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高职(专科)设8个院校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f、g、h,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平行志愿各批次不设置“愿录取到其他院校”的调剂表态栏,每所院校设“愿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
政策要点九:特殊类型招生须符合报考条件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分a、b两段填报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其中,a段为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填报;b段为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仅供我省65个国家及省级贫困县(区)通过资格审核和相关高校考核合格且公示的考生填报。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华侨大学预科班志愿,⑤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各设1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政策要点十:可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或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数投档。同时符合多项情形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
1.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2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上增加5分投档;
4.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上述照顾项目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录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2.残疾人民警察。
3.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意事项:
所有照顾政策只适用于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类考生。照顾政策中的“同等条件”涉及高考成绩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总分相同即为同等条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为同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