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和家长: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今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进展顺利,试卷评阅工作已按时完成。下面向您介绍一下我省高考评卷工作: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评卷:选择题由计算机比对标准答案自动给分,主观题采取“三评 仲裁”的评卷机制:即评卷系统将隐匿了考生个人信息的答题图片随机分发到两个评卷教师的计算机。然后,评卷教师根据评分细则各自给出分数。当两位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在规定差值内时,计算机自动取两人的平均分作为这道题的最终得分;当两位评卷教师所给的分数超出规定差值时,评卷系统自动将该题随机分发给第三位评卷教师。第三位评卷教师给分后,系统将该分数与前两位评卷教师的分数进行比较,取规定差值内的两个分数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如都大于规定差值,系统将该题自动分发给学科评卷领导小组,由专家最后确定合理的分数。“三评 仲裁”的做法,有效保证了试卷评阅的科学客观准确。
我们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抽调高校教师、中学在职非高三年级教师和研究生组成评卷队伍,其中评阅语文作文、外语作文等主观性较强题目的教师均为中学教师。为保证评卷质量,我们建立并严格执行四级评卷质量检查机制,即省级质检组、评卷点质检组、各学科质检组、各题组质检组,层层把关,关关严守。省级质检组由我省具有高级职称的教研人员和中学教师组成,除了参加各学科评分细则的制定外,全程监督检查评卷质量,共抽查各学科一评卷、二评卷、三评卷、仲裁卷、问题卷、零分卷、满分卷、怀疑卷379479题次,确保了试卷评阅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根据我省高考工作安排,6月25日至26日省考试院组织评卷专家对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申请复查的考生试卷进行了逐一复查,没有发现错判、漏判等问题。在试卷复查工作完成后,仍有个别考生存有疑义。对此,省考试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启动仲裁程序,组成由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大学、保定学院、省教科所的专家教授和纪检监察人员参加的仲裁组,对提出仲裁要求的考生试卷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意见。6月28日上午,仲裁组对今年高考评分细则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评分细则制定科学准确,不存在过宽或过严问题;对申请仲裁的考生试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复核,没有错判、漏判等问题。
鉴于我省试卷复查工作已经结束,为保证录取工作按时进行,不再受理考生试卷复查申请。请各位考生和家长理解并支持。
近日,有个别人散布一些毫无事实根据的言论,无端质疑我省高考评卷和试卷复查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希望广大考生和家长不要听信谣言,共同维护良好的高考秩序。
感谢您对我省高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