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际,现将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和相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公室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平稳有序的实施各项工作。
二、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包括四大类,分别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 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7日。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须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艺术类考生照片。
(二)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2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 空中乘务>)
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3日-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5日-9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3日-1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16日,体检时间为1月17日-18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9日-10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1日-13日,地点为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11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5日,地点为西北民族大学。
(三)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5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文件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三、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二)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音乐学类(音乐表演< 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我省不再设立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校考考点,同时不接收任何院校音乐表演(空中乘务)相同或相近专业校考成绩。
(三)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高职(专科)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