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等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正式宣布新高考方案落地,将取消文理分科,实行“3 1 2”模式。加上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8个省市,共有15个省市实行“3 1 2”模式.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作为最早的第一、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高考科目的设置为“3 3”模式。
“3 3”模式是指:
前“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后“3”为考生须在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以下简称政治)、历史、地理等科目中选择3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3 1 2”模式是指:
“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政治、地理等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
a高校科目范围一选择“历史”,科目范围二选择“政治”,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历史”和“政治”2科;
b高校科目范围一选择“历史”,科目范围二未提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
c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科目范围二选择“政治”,考生选考科目中有“政治”即可;
d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科目范围二选择“政治”“地理”2科,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有“政治”“地理”2科;
e高校科目范围一未提要求,科目范围二也未提要求,考生根据本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选考3科即可;
9月16日下午,招生办公室开展了“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析”学习会议,从考试科目变化、学业水平考试变化、外语考试变化、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制度变化等方面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相关政策进行系统学习。招生办公室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议,通过对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深入学习了解,更好地为考生及家长进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