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政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近日省教育考试院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考生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推出五项便利措施:
【措施一】高考成绩证明开具更简单
高考成绩证明仅需提供考生本人高考准考证号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取消了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出国留学者,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中介证明,护照回执单等要求
【措施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开具更简单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号即可办理。
→取消了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申请单; 出国留学者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中介证明,护照回执单等要求
【措施三】成绩证明不再留存复印件
高考成绩证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办理完成后,均改为登记备案制,不再留存复印件。
【措施四】新增意见箱等便民服务
新增设意见箱:
集中收集考生、家长对考籍管理接待方面的意见建议。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有意见、建议,欢迎及时提交。
新增添“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门牌:
只要您到达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口,看见“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门牌字样,就可以进来办理考籍接待业务。
【措施五】坚持每周二、三为考籍办理接待日
多年来,为有效服务广大考生和家长,我省一直坚持每周二、周三开展考籍办理接待日活动。 办公时间为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00。需要办理以下事项的考生:
①高考成绩证明
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考籍转出、考籍转入
③补办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生毕业证明书
④补办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生登记表
⑤纠正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自考、学历文凭毕业生信息错漏
⑥自学考试电子转考
请于每周二、周三(工作日)前往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考籍管理接待室进行办理(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口向北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