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部署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汇总整理并编制完成了普通高校2024年拟在广西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含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现予以公布,供参加我区2024年统一高考的学生选科时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考科目说明
2024年我区统一高考实行“3 1 2”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1”为选考科目中的首选科目,考生须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2”为选考科目中的再选科目,考生须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
二、选考科目要求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普通高校根据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对选考科目可提出以下要求:“不提科目要求”,表示考生在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中任选1门,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任选2门即可报考;“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考生选考科目中必须包含要求科目方可报考。
三、其他
2024年在我区实际招生的普通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普通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我区分别安排物理类和历史类招生计划,以招生院校当年在我区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高职高专院校提出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的,按照要求执行;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由高职高专院校在2024年统筹相关专业后,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分别安排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