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应符合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分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名。
(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各地编排准考证号结束后,到报名县(区)领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联考报名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划分为5个类别:美术类、播音编导类、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其中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以下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实行联考。播音编导类实行专业基础笔试统考,招生院校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笔试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表演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允许校考的同类专业,招生院校也可自行联合组织专业课考试。
省外院校未包含在我省统考专业目录内的艺术类专业,由招生院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课校考。
美术类专业课统考办公室设在西安美术学院,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办公室设在陕西师范大学。
1.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
美术类考生于2015年12月22日至23日到西安美术学院现场报名。
2.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报名
播音编导类考生于2016年1月2日至3日按以下安排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现场报名。
3.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报名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5日登录西安音乐学院(zsb.xacom.edu.cn/)网站查询报名安排,按规定程序报名。
4.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必须先报名参加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笔试统考,考试合格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到招生院校参加专业课校考报名。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5.省内院校表演类专业课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6.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要求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7.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
二、招生计划各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等规定编制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在陕招生的艺术类计划必须明确艺术(文)、艺术(理)类别,陕西省不受理文、理兼招的艺术类计划。有条件的院校尽可能实行按专业大类编制并公布招生计划、按专业大类投档录取的办法,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进一步提高录取的公平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