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作弊入刑,依法严惩;心存侥幸,葬送前程!
2023年陕西省
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课统考
西安培华学院考点考试公告
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书法类专业课统考将于12月4日举行。
西安培华学院作为统考考点之一,温馨提示各位考生及家长,凡在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考试的考生请仔细阅读以下信息:
一、进场安排
12月4日早6:00起分学校东、南门两个入口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携带本人手机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排队进入考点时要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考生须提前准备(1)二代身份证;(2)统考准考证;(3)健康码;(4)行程码;(5)考前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6)《2023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错峰错时进入考点。
(一)美术类考生
考组为第1-96组(格物楼考区)、281-400组(育英楼考区)的考生(准考证起止号为200001-201920、205601-208000),从学校南门通过检测进入考点;
考组为第97-280组(博远楼考区)的考生(准考证起止号为201921-205600)从学校东门通过检测进入考点。
考组为第01-21组(至善楼考区)的考生(准考证起止号为500001-500604)从学校东门通过检测进入考点。
【至善楼考区】考组为01-21组,准考证起止号为500001-500604
(三)入场流程
①扫码出示“健康码”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
②扫码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③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并出示《2023年陕西省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卡》《考生健康承诺书》(登记卡和承诺书在首场考试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④进入考点后,根据准考证上安排的考组(注意看清考区),由导视指引和工作人员要求,沿考生通道有序进入考组所在的考区排队待检。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须知
(一)美术类考试
考试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闹铃关闭,手机关机交监考员统一保管。只准携带必需的画具(画板无任何图案),严禁携带照相器材、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及画报、画册、照片、画稿、稿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听从考场指令有序离场。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严禁冒名顶替、互换试卷、交头接耳、拍摄考试内容及试卷、抢占座位或擅自移动座位等违规行为,严禁将试题、试卷带出考场,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领取试卷时须认真核对试卷明码与考生本人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如发现不一致,立即报告监考员要求更正。确认一致方可在试卷规定区域内作答,规定区域之外的作答一律无效。
(二)书法类考试
1.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闹铃关闭,手机关机交监考员统一保管。只准携带必需的书写工具(毛笔、墨汁、砚台、毛毡、水盂等考生自备),考试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严禁携带照相器材、手机、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及纸张、书法工具书、字典、字帖、照片、书稿等资料进入考场。
2.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听从考场指令有序离场。
3.不得落款和钤印,不得在试卷上书写考试内容以外的任何字或标注任何记号,不得画界格。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冒名顶替、互换试卷、交头接耳、拍摄考试内容及试卷、抢占座位或擅自移动座位等违规行为,严禁将试题、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前准备
1.美术类专业课统考科目为速写、素描、色彩;书法类专业课统考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请考生充分携带所需工具,考点内不设供应点。考区每层设有卫生间及取水点满足考试用水需求,考生可考虑自行携带考试用水。
2.考生需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3.考生可于考试前一日(12月3日)下午14:00—18:00,在学校东、南门口考生志愿服务点,领取考场分布地图,提前了解考场分布和入口。要充分考虑到城市交通实际情况,防止误考。考试期间校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4.请提前将与考试无关的违禁物品委托家长或老师携带,因携带违禁物品未能按时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禁忌
1.本次考试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一旦发现替考,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关机交监考员统一保管,考试期间仍携带或使用手机等违禁物品的,一律按照考试作弊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诚信考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此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作弊入刑,依法严惩;心存侥幸,葬送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