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知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证书。
招生对象
普高生: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校生: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
测试考核
普高生考试科目:“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由学校组织考官,通过面试、答题等方式,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然后打分评分,满分100分)
三校生和同等学力考试科目:1、“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综合试卷,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满分200分。);2、“职业技能测试”(通过现场测试或由考生提供专业技能作品、学生作品现场演示等方式,综合考虑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综合计分,满分100分。)
艺术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艺术类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