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精神,2016年省内所有普通高等职业教育院校继续全面实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2017年将成为主渠道。
一、考生须知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纳入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学生属统招生;
☆ 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 毕业时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毕业生证书。
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四种形式
☆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
☆ 师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 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三校生)
三、申请资格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 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三校生)
四、录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