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3.不限外语语种。
4.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二、报名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时至3月5日17:00时,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招生办公室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2.考生于2016年3月8日至3月10日,3月20日至22日在我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